一、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在與市、縣區領導和部門負責同志的個別談話中感到,大家對生態環境建設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缺乏清醒的認識,對可能遇到的困難估計不足,緊迫感危機感還不強。認為近年來在生態環境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較大,生態環境治理取得不錯的成績,最困難時期已經過去。督察已經開展多輪,沒必要再大張聲勢、反復搞了。講問題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思想上有懈怠、松勁現象。從工作實踐上看,各級政府生態環境專題會議次數減少,問題議而不決,措施難落實,推進力度明顯放緩。一些部門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落實存在較大差距,有的將工作滯后的原因歸結于財力有限、疫情、雨季影響等客觀原因。部分干部仍處于“追責壓力”“不干不行”被動應付階段,缺乏長期發展思路。在具體工作落實上,“拖一拖、等一等、看一看”現象普遍,部分基層人員有“厭戰”情緒,“躺平”想法,個別逾期整改問題久拖不決,缺少解決問題的路徑方法,開拓創新意識不強,持續性不足。
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
1.長春市委、市政府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關于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和省委建設美麗中國吉林先行區的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積極謀劃開展美麗長春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編制《聚焦鞏固綠色發展優勢.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實現新突破行動計劃》,設定10項指標、8大任務舉措、4方面保障措施。
2.2024年1月18日,召開長春市生態安全工作暨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2024年第一次會議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會議,分析全市生態環境問題,部署年度污染防治攻堅工作。6月12日,組織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月度工作講評會議,王子聯市長作工作部署,張恩惠書記講話,研究部署建立全市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定期召開重點問題整改調度會。
3.各級黨委(黨組)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培訓計劃,推動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4月28日,長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長春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報告》,并印發《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長春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4.堅決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督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市直各有關部門做到“管發展、管部門、管行業、管生產、管監管必須管生態環境保護”。各縣(市)區、開發區及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市直部門每年與市政府簽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明確年度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任務。
5.嚴格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考核,并將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兩項工作納入到市績效考核中,形成考核通報印發全市各地及市直各有關部門,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二、少數部門履職盡責意識還不夠強。一些部門對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思想上重視不夠,存在牽頭部門“單打獨斗”,配合部門“事不關己”,工作推進不力,未形成“一盤棋”格局。長春市共有8個部門承擔30項涉水任務,市林業和園林局、農業農村局對《實施方案》中需獨立承擔的工作任務未提及具體工作進展,無形象進度。在扎實推進“萬里綠水長廊”建設,“復蘇河湖生態環境”工作中,農業農村局未開展相應工作。在“2025年,松花江、東遼河流域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Ⅲ類,重要河湖生態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態質量明顯提升。”任務中,除生態環境局外,其他各有關部門均未匯報工作進展。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2024年5月22日,組織事涉單位召開全市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項目推進會議;制定《長春市2024年第一季度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進展情況表》,對涉及問題進行定期調度整改;6月12日,組織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月度工作講評會議,王子聯市長作工作部署,張恩惠書記作講話;印發《關于建立生態環境領域常態化問題發現和整改工作機制的實施辦法》。
2.已初步擬定《2023年長春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指標評分細則》,目前正在征求意見。
3.市林園局對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職責分工,明確工作任務。下發《河道綠化景觀設計規范》《長春市水源涵養林修復完善技術導則》等技術規范,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林業主管部門進行林草隔離帶、水源涵養林、護堤林建設。持續指導榆樹市松花江榆樹段大荒溝等地段林草隔離帶建設,對項目建設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建設質量。
4.2024年6月19日,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實行清單化管理,逐條落實到相關處室、單位,并進行調度。
5.市水務局已制定《長春市水務局2024年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并將重點河流生態放流工作納入該方案和局重點工作清單中,召開全市河流生態補水工作座談會,開展重要河段、重點時期生態補水研究,對重點河流生態補水實施方案進行批復,定期調度生態放流情況。
三、部分黑臭水體治理成果還需鞏固。2021年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長春城區部分治理后水體出現了返黑返臭現象。此次重點對長春市被中央督察列為返黑返臭的永春河、后三家子溝、綠園明溝、長春公園四間河等黑臭水體治理情況開展了督察,問題依然存在。永春河錦湖大路至蔚山路段,水面漂浮著大量綠藻、垃圾、油污。四環橋下后三家子溝右岸存在大量淤泥,水質呈黑色,經檢測,透明度為14.5cm,為輕度黑臭水體。綠園明溝截污控源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綠園明溝,綠園明溝入翟家明溝交匯處水質呈暗黑色,并伴有惡臭氣味。源于長春公園四間河,因雨污分流未到位,雨后大量污水及垃圾雜物混流入湖體,產生黑苔油污與腥臭現象,造成水體各項數值超標。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針對第二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后三家子溝、長春公園四間河、綠園明溝水體問題,市建委制定了2024年“一廠一策”提質增效工程建設計劃,將上述水體治理工程全部納入實施。督促屬地及建設單位加快推進工程實施,對工程進展實行周調度,年初以來,進行了26次調度;市建委2024年1季度已結合專項水體黑臭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持續督導水體管護單位加強長效管理,確保長制久清;2024年4月底前,已完成汛前主城區6034公里市政排水管網清掏維護工作以及主城區22座污水廠、63座排水泵站、23座調蓄池檢修工作,確保穩定運行。同時,加強市政排水設施巡視巡查工作,減少管線“跑、冒、漏”現象發生,尤其是水體沿線吐口,發現問題立即排查原因及時處理,并加強降雨全過程排水設施聯調聯運,進一步削減溢流。
2.南關區組織開展百日河湖環境清理整治工作,對永春河錦湖大路至蔚山路入河排口進行登記建檔,摸排整治入河排口雨污混流問題。壓實各級河長巡河護河責任,積極組織河長巡河護河,及時清理垃圾等水面漂浮物。2024年至今,南關區三級河長累計巡河416次,累計清理永春河干枯水草、河道及周邊垃圾等142.1噸;長春新區于2024年2月25日至4月15日,組織春季化冰期“清河行動”,對城市行政區域河湖水面及河湖岸邊進行保潔工作,永春河清理河道面源垃圾及河湖岸邊垃圾共計2.18噸。長春新區嚴格落實河道日常巡查制度,及時清理漂浮物、整治發現的問題。截至目前,共出動人員7058余次,出動車次3700余臺(次),清理垃圾1030噸。長春新區始終強化永春河錦湖大路至蔚山路段吐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非正常流水吐口及時進行水質檢測,并對上游管線進行排查,發現問題,追根溯源,及時處理。
3.東南污水處理廠補水泵站已完成建設;錦竹東路雨、污水管線,宜豐街污水管線均已完工。
4.皓月大路(長春公園段)300米排水管線改造工程已于2024年6月29日完工。
5.按計劃對76處黑臭水體開展日常監測,對后三家子溝、長春公園四間河進行加密監測;開展2024年第2季度已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體監督性監測工作,監測結果已反饋各水體維護單位。
6.各維護主體持續通過落實日常巡查、做好日常水面漂浮物清理及河道保潔等工作,落實水體日常管護責任。2024年6月8日強降雨后,伊通河沿河吐口出現溢流情況,部分污水及垃圾涌入河道,伊通河管委會快速開展水面保潔工作,及時完成垃圾清理。
四、秸稈綜合利用難題需深入破解。長春市各級政府建立了秸稈綜合利用推進機制,明確秸稈綜合利用牽頭部門為農業農村部門,發改部門為配合部門。但發改、農業農村等部門分工不協同,各自為戰,未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秸稈綜合利用多停留在文件下發、工作部署上,對破解秸稈綜合利用難題缺乏深入研究,存在思路不活、辦法不多、秸稈綜合利用率不準確、不真實等問題。德惠市農業農村局提供的實際秸稈綜合利用率、“五化”利用量與《德惠市2022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完全一致,涉嫌數據造假。農安縣發改、農業農村局提供的2021年、2022年秸稈能源化利用數據分別相差93.3萬噸和27萬噸。九臺區2022年秸稈綜合利用量比實際秸稈年產量110萬噸多出20萬噸。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2024年6月25日,市農業農村局制定并印發了《長春市2024年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督促各縣(市)區建立秸稈綜合利用臺賬。制定考核方案,組織各縣(市)區開展自評。
2.市發改委于2024年5月10日下發《關于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問題整改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屬地部門建立秸稈能源化利用臺賬,定期調度,協調解決問題。在《長春市2024年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中,明確2024年秸稈能源化利用年度任務量。7月2日,市發改委采取“干部+專家”的模式,對生物質電廠開展現場檢查,了解生物質電廠秸稈能源化利用情況及安全生產情況。
3.德惠市已于2023年11月11日制定了《德惠市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通過在農戶選擇上,突出水田區農戶、旱田區農戶并重,一般農戶、種田大戶并重,養殖農戶、非養殖農戶并重三個并重原則,完善調查措施,優化秸稈綜合利用抽樣調查范圍。鄉村兩級干部實行現場調查、測定,保障調查數據真實。德惠市農業農村局進一步加強調查數據匯總核實,充分發揮秸稈綜合利用資源臺賬作用。
農安縣已于2023年10月制定秸稈綜合利用方案。抽取6個行政村,每村20戶開展抽樣調查。調查摸清縣域內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明確秸稈綜合利用數量。
九臺區已于2023年10月制定了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同時建立臺賬,確保數據準確。2024年3月,九臺區建立健全秸稈綜合利用督導巡視巡查機制,進一步壓實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4.各縣(市)區、開發區已對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情況加強調度,及時掌握轄區內秸稈“五化”利用情況,加強數據核實研判,確保數據真實。
五、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仍要加強。2022年長春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占比34.7%,剩余用于土方平衡、工程回填、堆坡造景、山體礦坑恢復等。督察發現長春市大多數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都是簡單項目,規模小,處理量少,建筑垃圾處置嚴重滯后,與無廢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差距較大。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2024年3月,印發《長春市2024年度開展建筑垃圾專項治理行動方案》,4月中旬組建建筑垃圾聯合督導隊,開展全市建筑垃圾源頭、途中、終端聯合督導、巡查,對發現的問題交由屬地查處;截至目前,全市城市管理系統對建筑垃圾處置過程中的無證運輸、密閉不嚴、道路遺撒等違規行為進行了查處,累計查扣違規運輸車輛126臺(次),查處違規工地3處,批評教育輕微違規行為車輛145臺(次),罰款28.5萬元。4月26日、6月28日,兩次召開全市建筑垃圾專項治理工作推進大會,以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長春市2024年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方案》,開展建筑垃圾專項治理行動。
2.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督促各地對正在運行的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進行規范提升改造,加強督查檢查工作頻次和力度,逐步實現收集和運輸無塵化、密閉化。邀請環保專家對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運行標準和規范管理培訓指導。梳理關于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場國家和行業規范管理標準的相關內容,結合實際擬定《建筑垃圾轉運調配場、臨時貯存點規范管理標準》。
3.嚴格按照《長春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2020—2035年)》要求,推動全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推動長春市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中心項目建設,目前已完成可研、環評編制,與金融機構就融資渠道、額度達成合作意向。
4.2024年5月,利用2024年度節能宣傳周和低碳日活動,制作宣傳展板及手冊,宣傳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減量化要求及技術;組織各部門走進我市開工的建設項目,進行建筑垃圾施工現場減量化宣傳。
5.市建委針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標準、要求及環境友好性進行宣傳,組織開展綠色建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技術宣傳。
6.要求各地在2024年底前開展建筑垃圾專項執法,對轄區內建筑垃圾堆放問題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問題立整立改。
六、畜禽糞污管理還不到位。長春市畜禽糞污暫存點普遍存在選址不合理、建設標準低、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導致畜禽糞污亂堆亂放,污染環境的現象比較突出,趨向嚴重,對流域水環境及農村人居環境造成較大影響。榆樹市保壽鎮團山村附近2處畜禽糞污臨時存放點均未采取防雨、防滲、防溢等措施,畜禽糞污混入生活垃圾。農安縣孫洪杰養殖場內無儲尿池及糞污暫存設施,糞污堆存于場外道路靠近養殖場一側的邊溝內,被雨水沖刷進入西側790米處的地表水體,并流經約3.26公里后匯入伊通河。農業農村、畜牧管理部門及屬地鄉鎮對畜禽糞污收儲及資源化利用措施不力,管理不嚴,履職不到位,導致畜禽糞污對環境污染的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畜牧局啟動了春季集中治理和糞肥還田專項行動。2024年3月1日,印發了《2024年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春季集中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結合巡河工作安排、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黑土地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相關工作,以鄉鎮為工作單元、以村屯為工作點位扎實有序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和糞肥還田專項行動。啟動實施技術推廣培訓工作。印發《2024年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推廣培訓工作方案》,下達培訓任務,統籌培訓進度,指導各地針對各類養殖主體開展培訓,市本級已經于3月份組織完成1個班次。6月份組織開展了糞污綜合利用問題排查整治活動,組織市縣兩級聯動對全市散養密集村及河湖周邊等環境敏感區域進行全方位排查,對排查發現的突出污染難題進行通報,對發現的畜禽糞污亂堆亂放,糞污暫存點清運不及時、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組織人員進行立整立改。
2.市農業農村局依托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及東北黑土地保護建設項目,2024年累計實施畜禽糞污秸稈堆漚肥還田222.95萬畝。強化工作部署。印發《2024年長春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強化畜禽糞污治理。截至8月底,全市共出動各種車輛、機械20.5萬臺(次),清理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82萬噸。農村越冬垃圾全部清倉見底,村屯衛生基本保持干凈整潔。
3.2024年1月31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致全市畜禽養殖朋友的一封信》,指導畜禽養殖戶生態環境規范管理。2024年2月,組織開展了重點流域規模化畜禽養殖場交叉執法檢查及屬地自查。2024年3月1日,印發實施《2024年守衛清澈河(湖)水專項執法行動暨春季化冰期清河行動工作方案》。2024年4月,對沐石河流域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散養戶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發現環境問題9個,全部完成整改。
4.各有關縣(市)區、開發區制定印發工作方案、專項行動方案,培訓鄉鎮(街道)工作人員、防疫人員,通過明察暗訪開展督導檢查,推動畜禽糞污及時收集轉運、畜禽糞肥就近就地還田,提升養殖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和畜禽糞污收儲運用體系管理水平。
5.2023年6月7日,榆樹市對團山村2處糞污堆放點徹底整改完成并取消使用。團山村委會加強監管,做到畜禽糞污隨產隨清、日產日清,糞污還田防止污染。
6.農安縣孫洪杰養殖場已建成防滲、防雨、防溢流的儲糞池及儲尿池,并通過鎮級驗收。靠山鎮人民政府已加強日常監管力度。
七、汽車修理行業污染防治基礎薄弱。長春市綠園、寬城、二道等地區從事汽車修理行業企業大多集中在城鄉結合部的街道或散落居民區中,呈現數量多、規模小、分布廣的特點。2021年以來,群眾通過12369、市長公開電話等平臺投訴汽車修理鈑金、噴漆等污染案件511起。從調查情況看,大部分汽車修理部污染處理設施簡陋、效率低,存在噪音、氣味污染等問題。有的沒有設置密閉涂裝車間,噴漆大多在外環境操作,異味污染嚴重;大多汽車修理部未設置危廢貯存間,廢機油、機油濾芯、廢油桶與其他雜物混放,廢機油遺灑現象隨處可見。該行業無序經營、違法經營行為引發群眾不滿。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各縣(市)區、開發區已完成對轄區內汽修企業的摸底調查,并建立臺賬。
2.2023年12月,市生態環境局依法查處某汽車銷售公司危險廢物非法處置案,處罰人民幣62.5萬元,形成典型案例將經驗做法在汽修行業涉危險廢物的環境執法中進行推廣。2024年8月26日起開展全市汽修行業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中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
3.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市生態環境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工業企業噪聲執法行動,集中整治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設備時產生噪聲污染的行為,加強對噪聲投訴工業企業的監管并同步噪聲監測,共計隨機抽取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企業250家,均達標排放。制定了《2024年高中考期間護考工作方案》《2024年高中考期間護考應急預案》,組織對噪聲源進行全面排查。1至5月份,全市噪聲源檢查頻次979次,發現違法問題29個,除首違不罰外,共計處罰1.5萬元。2024年7月,開展工業企業噪聲交叉互檢工作。以2024年環境監管重點名錄中確定的噪聲重點排放企業和群眾信訪投訴集中的企業為重點,堅持測管協同,并對夜間生產企業開展夜查、夜測。共計檢查43家企業,正常生產28家,共計發現噪聲污染問題3個,已督促屬地及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4.各縣(市)區、開發區已督促涉危廢的汽修企業與有資質的第三方單位簽訂委托合同,在國家平臺注冊的汽修行業企業完成管理計劃、年報等信息的填報,其他小微汽修企業落實零散收集管理要求。
5.各縣(市)區、開發區正在開展日常檢查,結合信訪線索,對發現的違法問題進行查處。
6.長春市正在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指導綠園區結合“無廢城市”建設,探索形成汽修行業危險廢物“創新性”“可行性”“示范性”管理模式,解決困擾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運、利用、處置難題,強化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的環境監管與服務,打通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實現汽修行業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申報、收集、轉運、利用、處置一體化服務,切實防范化解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該試點為長春市首創,成果可進一步在全市復制推廣。
八、個別城市供熱規劃編制滯后。德惠市曾于2010年8月、2021年6月分別編制了《德惠市城區供熱專項規劃(2010—2020)》《德惠市城區供熱專項規劃(2021—2035)》,但均未正式頒布實施,城區供熱規劃長期處于無序狀態,導致供熱管理混亂,制約了城市集中供熱的發展。截至2022年底,德惠市建成區有供熱企業18家26臺鍋爐(燃煤鍋爐24臺),其中鍋爐噸位小于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11臺,占比45.8%。這些鍋爐歷史成因復雜,熱源規模小、數量多,且多數建在居民住宅區,普遍存在運行管理差、設施不完善、能源效率低,加之受鍋爐房位置所限,增加了煤、灰、渣運輸量和運輸頻次,由此帶來運輸車輛排放污染、露天燃煤堆放等問題,直接影響環境空氣質量。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德惠市已聘請公司對《德惠市城區供熱專項規劃(2021—2035)》進行修編,2024年7月10日,德惠市召開黨政聯席會議通過了最新修訂的供熱規劃。
2.謀劃德惠市成建集中供熱項目,新建一座熱源,實現集中統一供熱,整合供熱市場。目前該項目已完成立項、選址、征地、初設等前期工作,正在研究招標相關事宜。
3.德惠市目前已淘汰13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剩余7臺待成建集中供熱項目建成后淘汰。
4.德惠市成建集中供熱項目建設按照超低排放標準設計,建成后實現超低排放,對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的小型供熱企業,待成建集中供熱建成后全部取締。
5.德惠市已由23個局,包保23個供熱站(含熱電聯產6家換熱站),駐站監管企業燃煤儲備、供熱時間、出回水溫度、信訪處置效率,對企業域內住戶排查供熱質量,入戶測溫,對不達標用戶實施“一戶一策”。保留調峰的燃煤鍋爐企業實施場地硬化、苫蓋等防塵措施,常態化防治揚塵污染。
九、部分污水處理廠管理還存在問題。雙陽區山河、齊家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長期偏低,手工檢測COD濃度50mg/L以下,最低至25.46mg/L,進水水質偏低造成消耗大量補充碳源,氨氮及總磷去除劑大量使用,穩定運行難度加大。長春綠園西新工業集中區、九臺卡倫污水處理廠進水COD監測數值最高達1000mg/L,農安縣合隆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氨氮濃度較高,進水水質濃度高,導致部分污水處理廠處理負荷重,運行不穩定。
部分鄉鎮污水處理設施設計規模偏大,實際處理水量過低,設施難以保證長期穩定運行。農安縣巴吉壘污水處理廠近期設計處理能力2000m3/d,目前土建設施基本完工。根據需要,目前安裝一套臨時污水處理設備,處理能力為1000m3/d,投入運行以來實際日平均處理水量約為300m3,按原設計處理能力核算,負荷僅為15%,按臨時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核算,負荷僅為30%。朝陽區樂山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0000m3/d,實際日平均處理水量僅為2500m3/d,負荷為25%。農安縣靠山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600m3/d,實際日平均處理水量約為150m3,最低日處理量10m3,運行負荷低于30%。德惠市朱城子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0000m3/d,實際日平均處理水量約為1700m3,負荷為17%。進水量少,負荷低,造成設施運行效率低,難于穩定運行,浪費大量資源。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建委對全市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行月調度制度,對設施運營情況(包含日處理量,進出水水量,水質檢測報告等)進行月調度。2024年以來,進行了6次調度;2024年5月,市建委組織開展全市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現場幫扶指導工作,共發現180個問題。6月13日,向屬地住建部門下發整改提示函并督促屬地住建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其中,需長期堅持的整改措施共45項,明確時限的整改措施135項,已完成102項。下一步將持續督導屬地,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2.2024年4月,雙陽區齊家鎮污水處理廠與春誼煤礦等企業已簽訂接收協議,山河污水廠與佟家中心小學等單位已簽訂接收協議;雙陽區對齊家鎮域內御龍溫泉入齊家鎮污水處理廠約5公里污水管網進行排查,未發現有地下水及雨水進入污水管網現象。對山河街道域內中石油加油站至山河污水處理廠約2.5公里污水管網進行排查,未發現有地下水及雨水進入污水管網現象。
3.綠園區加強轄區內涉水企業的日常監管,針對排水進入西新污水處理廠的工業企業,開展了地毯式摸排,確保企業污水治理設施建設運行正常,出水達標排放。針對西新污水處理廠進水超標情況,對可疑區域排水企業進行了排查,未發現企業出水水質超標、污水偷排等違法行為;綠園區對綠園經濟開發區南區574個污水井,20240米污水管線開展清淤工作,已于2023年9月完成;綠園區委托吉林省亞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綠園經濟開發區南區污水管線系統排查方案》,主要排查管線漏點、企業錯接、私接情況。2023年12月30日,淤積、滲漏、通流能力不足等問題整改完畢;2023年第三季度,綠園區委托吉林省新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西新污水處理廠進水口、出水口3個點進行送樣監測。2023年第四季度,綠園區委托吉林省新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西新污水處理廠水解池COD、氨氮、總氮濃度取樣監測,對西新污水處理廠沉砂池、北線末端、東線末端、東線上游皓月匯水點進行取樣監測。2024年第一季度,綠園區委托吉林省新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西新污水處理廠爆氣沉砂池、昌馳門口、北線末端等26個點位進行取樣監測;2023年12月26日,西新污水處理廠運維單位制定《西新污水處理廠進水口超標應急處置預案》,將污水處理廠雙系列備用的一套處理設施(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作為應急設施,并依據預案對進水突發情況進行應急處置,確保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排放。
4.2023年12月,對長春九臺經濟開發區范圍內企業進行了排查,未發現企業私設排污口現象;2024年1月起,每月對區外污水入區管道污水水質進行應急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消除隱患;2023年12月起,將九臺卡倫污水處理廠雙系統備用的一套處理設施(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作為應急設施,確保污水處理廠出水達標排放。截至目前,九臺卡倫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5.2024年1月至4月,農安縣組織合隆鎮對區域的重點涉水企業、小作坊、散亂污企業進行了全面排查,通過查閱重點涉水排污企業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有超標排放情況,散亂污企業無反彈,合隆鎮核發排水許可證9個,5個入網企業污染物指標排放均符合納管標準。合隆鎮污水廠聘請第三方檢測公司每月對進水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污水納管接收標準,已制定污水廠應急管理機制。農安縣已加強對合隆鎮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每季度巡查一次,目前污水處理廠運行穩定,出水水質指標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巴吉壘鎮污水處理廠共有四組一體化設備,每組設備設計規模500m3/d,總設計規模2000m3/d,截至2024年8月,城開肉牛屠宰場及鎮區污水管網已接入污水處理廠,進水量達到800m3/d,進水量呈上升趨勢,已啟動運行兩組一體化設備。巴吉壘鎮政府協調城開肉牛屠宰企業,進一步加強品牌宣傳力度、拓寬市場,提高屠宰效率,逐步實現全部達產。農安縣已加強對巴吉壘鎮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每季度巡查一次,目前污水處理廠運行穩定,出水水質指標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2024年5月,農安縣組織靠山鎮進行實地排查,靠山鎮共有4個住宅小區,1個街道(其中天和人家310戶、新城小區1552戶、學府新村170戶、嶺東富苑106戶,街道商戶、企業448戶共計2586戶)已經全部接入管網,污水處理量每天200m3。由于外出人員增多房屋閑置,導致污水處理量不足,農安縣于2024年6月27日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形成解決方案并按計劃節點推進解決。農安縣已加強對靠山鎮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每季度巡查一次,目前污水處理廠運行穩定,出水水質指標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6.朝陽區進一步擴大污水管網收集率,確保沿線與村民產生的污水接入污水管網,集中處置;長春工大人文學院征地工作已完成,現正在進行土方挖掘,平整場地。
7.德惠市已對朱城子鎮污水處理廠進水管線進行巡檢,對損壞部位進行維修,共維修完成191米。德惠市于2024年6月、7月分別對朱城子鎮轄區內的排水管線進行全面摸排,未發現問題;德惠市已加強對朱城子鎮污水廠的日常監管運營,對朱城子鎮污水廠進行定期巡查、生產情況跟蹤指導、運行數據在線監測等工作,目前廠內設備穩定運轉,出水水質指標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8.各縣(市)區、開發區已采取現場執法檢查、強化調度等方式對污水處理廠加強監管,各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嚴格落實“超低排放”管控要求。已解除“超低排放”要求的5個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十、雨污合流制管網改造推進較慢。管網改造工程緩慢,直接導致雨污分流不徹底,雨季雨污混排。長春城區西部、北郊、眾恒路等溢流口和污水收集井在雨季時溢流,直排伊通河、新凱河、永春河等,影響流域水質改善及國、省控斷面的穩定。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按照《長春地區“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網建設改造計劃》。市建委、九臺區、雙陽區、榆樹市、德惠市、農安縣正在按計劃推進雨污合流改造任務。
2.公主嶺市已于2023年12月完成了14公里雨污合流改造任務。
3.市建委已將2024年市政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任務納入“一廠一策”實施,目前已完成16.5公里改造任務;九臺區已完成7.5公里改造任務;雙陽區已完成雨污合流改造1.3公里;榆樹市榆西大街(向陽路—健康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開工,已完成2.2公里改造任務;德惠市已完成3公里雨污合流改造任務;農安縣已完成1.793公里雨污合流改造任務。
4.汽開區改造老舊管網0.69公里工程已于2023年11月竣工;2023年10月25日,綠園區完成西二街、西三街、西七路罩面施工工作。2024年6月3日,綠園區完成西二街及西七路的慢行系統基礎,并完成下沉式綠化帶回填種植土工作,西七路完成慢行系統界石砌筑及靠背施工5496米。
5.二道區已于2024年6月12日召開政府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實施該項目,已基本完成該項目分流改造工程。
經開區太原東街污水管線工程(新建尊譽東方西門—珠海路污水管線100米)、鄭州街雨水管線工程(翻建鄭州街—長沙路雨水管線240米),已完成施工圖設計,正在申請審圖。
6.朝陽區撫松明溝3個小區分流改造工程管線已于2024年6月30日鋪設完畢。
長春新區吉大南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進場施工。4處非市政雨水管線正在施工封堵。南部污水處理廠尾水管線的清淤、修復工程已完成施工單位招標工作。
十一、對部分磚廠監管水平有待加強。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明確規定磚瓦輪窯淘汰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前。督察發現,寬城區工信部門曾要求金開來墻體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前自行拆除淘汰2座輪窯(1座44門、1座32門),截至督察進駐仍有1座32門輪窯未拆除。廠區有多處粘土堆,存在使用粘土作為生產燒結磚原料等問題。
長春金開來墻體材料廠占地20余萬平方米,現租賃給5家磚廠(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為其中1家),均無合法土地使用手續,一直違法生產經營。寬城區自然資源部門對企業用地情況掌握不清晰,也無法提供相應審批手續,導致企業違法用地問題長期存在。該企業在未取得取水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廠區內打水井取用地下水進行生產。
督察發現,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還存在未取得排污許可進行生產、企業自主驗收弄虛作假、企業廠區環境管理粗放,生產原料隨意露天堆放無苫蓋,私挖排水溝渠及坑塘,生活垃圾、生產廢料隨意堆放填埋污染防治設施不健全、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
1.市水務局針對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違法取水問題,已于2023年8月25日對該單位的違法取水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理,9月21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繳納罰款2萬元,已追繳水資源費327元。11月16日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辦理了取水許可證(證號:C220103G2023—0085)。該問題按整改時限已整改完畢,納入日常管理。
2.寬城區對長春金開來墻體材料廠使用淘汰輪窯的行為依法依規查處,于2023年8月8日組織專家現場核查,要求企業立即拆除輪窯,9月5日,32門輪窯已拆除完畢。
3.寬城區對長春金開來墻體材料廠違法用地進行測繪,經調查,獨立工礦用地內違法占地總面積為185318平方米,剩余46950平方米違法用地未查處。寬城區已對未查處的違法用地進行了測繪,同時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并于2023年10月20日立案調查,已經通過法治審核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該案件已移送法院。
4.寬城區對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許可擅自生產,企業自主驗收弄虛作假問題進行立案查處,責令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30日內重新完成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嚴格遵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同時對該公司罰款25萬元;對該公司主管負責人史某某罰款5萬元。
5.寬城區對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加強現場監管,責令該公司針對生產廢料隨意堆放,生產原料露天堆放無苫蓋等環境管理問題立整立改,確保依法依規生產。
6.寬城區自然資源部門于2024年2月27日召開執法工作整改問題專項會議,就長春市金富墻體材料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對問題成因和查處辦法進行分析研判,嚴格占用耕地案件查辦程序,加大監管力度,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十二、醫療廢物貯運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長春市未針對本地區實際制定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有關管理規定,未建立規范的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轉移體系。長春市衛生健康、生態環境部門未針對醫療機構實行有效監管,造成醫療廢物管理混亂。長春市南關區、二道區等部分醫療機構未建立醫療廢物貯運管理臺賬。九臺區、德惠市部分醫療機構均存在貯存轉移不規范問題。農安縣雖然明確了醫療廢物定點收集,但沒有對轉移環節明確具體要求。榆樹市人民醫院、中醫院、仁愛醫院等負責收集261家小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僅有92家履行合約。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對各縣(市)區及開發區衛生健康部門醫療廢物監督管理情況進行了調度,要求各地及時更新醫療廢物監管臺賬,并報市衛健委備案。2024年5月11日,舉辦全市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能力提升師資培訓。會上邀請長春市傳染病醫院和長春市衛生監督所專業人員就“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監督檢查工作要點”進行了培訓。
2.制定《長春市2024年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開展醫療機構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工作,加強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推動企業落實危廢管理的主體責任。2024年7月3日,開展關于小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轉運處置體系建設研討會,結合我市實際,對小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轉、運、處置體系建設進行研討,完善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體系建設,降低醫療廢物信訪投訴。
3.各縣(市)區組織召開會商協調會議,醫療機構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醫療廢物委托處置合同,進一步規范醫療廢物貯運管理臺賬。
4.2024年1月26日,九臺區參照新版《醫廢管理登記簿》,組織開展醫療廢物管理培訓,規范醫療廢物處置流程。
5.農安縣成立督導檢查小組,對轄區內醫療機構進行了監督檢查和指導。2024年1月至8月,共檢查了184家醫療機構,對檢查中存在問題的醫療機構給予指導現場整改,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立行立改。
6.榆樹市組織169家醫療機構與醫廢處置企業簽署轉運協議,并按照規范要求做到及時轉運,按照規定要求填寫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在市區內設置6個集中機動清運點,確保小型醫療機構實施48小時交接轉運醫療廢物,強化全市醫療機構醫廢處置管理。2024年1月12日,榆樹市制定完成《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方案》《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轉運工作要求》。
十三、部分支流河長制落實仍有差距。督察發現,伊通河農安段一級支流小葦子溝河2022年9月、10月、12月和2023年3月,該河段水質為劣Ⅴ類,沿河垃圾、畜禽糞污堆放等影響水質的污染問題未通過河長巡河及時發現解決。葦子溝河段村級河長在半小時即完成全月的4次巡河;河長巡河時對萬金塔鄉葦子溝河段沿河垃圾無序堆放“視而不見”;靠山鎮靠山村段有巡河記錄以來,村級河長巡河次數僅5次,集中在2022年6月28日至7月3日5天之內,2022年6月29日巡河軌跡偏離河道,河長制執行不嚴格的問題在其他地區也普遍存在。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河長辦下發《關于加強鄉村級河湖長巡河巡湖及河湖保潔監督檢查的通知》,規范鄉、村級河湖長巡河湖要求,進一步壓實基層河湖長責任,不斷提升水環境質量,打通“河湖管護最后一公里”。
2.市河長辦與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聯合印發清河行動通知,2024年3月1日至4月10日開展為期40天清河行動,清河成效顯著,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3.市河長辦于2024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期間開展兩次常態化暗訪督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立整立改。
4.農安縣河長制辦公室提請事涉鄉鎮紀委對村級河長進行誡勉談話和紀律處分,已對兩個村級河長進行通報。
5.農安縣已將小葦子溝水質劣Ⅴ類問題納入小葦子溝抗旱蓄水工程,該工程于2020年12月開工建設,截至目前,已完成退水閘清淤工程和5座壅水壩工程,現在已蓄水。松城灌區一、二級站已開機引水,引水后通過河湖連通工程將水導入小葦子溝。已督促周邊養殖戶將畜禽糞污轉運到收集點,做到日產日清。
6.2024年2月26日,農安縣印發了《農安縣2024年春季化冰期“清河行動”實施方案》,通過開展春季清河行動,清理河岸雜草、水面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糞便等1078噸。2024年3月11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鄉、村級河湖長巡河巡湖的通知》,督促河湖長加強巡河工作。2024年4月16日,農安縣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河湖長制工作會議暨鄉、村級河湖長業務培訓會,部署年度重點工作,開展河湖長制專題培訓,發放“四長協作”、培訓等相關手冊300多冊;定期開展鄉村河湖長巡河提醒,督促開展巡河工作,截至目前,開展鄉村河長巡河提醒4次,下發督辦單13份,事涉鄉鎮全部整改完成;2024年4月,農安縣開展清河“回頭看”,縣河長辦、水利局等部門聯合開展全域河湖環境檢查督導,督促問題立行立改。
7.各縣(市)區、開發區通過總河長、副總河長帶隊巡河督導、召開會議等方式壓實屬地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及縣區兩級河湖長責任,通過定期提醒通報、督導檢查等方式傳導工作壓力,壓實基層河長責任。基層河長嚴格按規定開展巡河,及時發現、解決、上報問題。對嚴重失職、瀆職河湖長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責問責。
十四、秸稈禁燒管控工作存在短板。長春市各級雖然制定了秸稈全域禁燒工作方案,也建立了五級網絡化包保機制,明確管控措施、責任人,但基層秸稈禁燒管控工作責任落得不實,管控手段還比較機械單一,焚燒秸稈現象禁而不止。同時,秸稈離田工作存在薄弱環節,秸稈離田不徹底,秸稈綜合利用渠道不暢,“離而不用”“一燒了之”的現象仍有發生。2023年春季,農安縣、雙陽區、九臺區、公主嶺市、德惠市等部分區域大面積露天焚燒秸稈,造成長春市連續多日出現重污染天氣。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生態環境局召開協調指揮會議14次;編報工作快報59期;壓實2.15萬人網格責任,組建3.9萬人巡查滅火隊伍,出動巡查人員91萬人(次)、車輛29萬臺(次)。組建研判分析動態專家庫,召開32次會議,研判氣象擴散條件,堅持少量多輪、分區分片、錯峰減量原則,精準指導轄區殘茬燒除,有效化解集中焚燒污染風險。殘茬燒除期間,部門現場包保指導、紀委監委現場監督,轄區、鄉鎮、村屯落實全過程監管。組織殘茬燒除29輪,科學完成1376萬畝殘茬處置任務。
春季禁燒期空氣質量同比明顯改善,未因本地秸稈焚燒引發重污染天氣。省生態環境廳在全省座談會上,對長春市和雙陽區典型經驗做法給予肯定。
2.2023年10月20日,市秸稈離田及收儲運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長春市2023年秋冬季至2024年春季秸稈離田工作實施方案》,各縣(市)區搶抓有力先機,加大離田工作力度。市離田辦進行日調度,開展整改督查,分解任務目標,壓實轄區責任。2024年6月20日市農業農村局與發改、畜牧、工信等部門共同召開秸稈綜合利用領導小組工作磋商會議。
3.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秸稈禁燒周期,各縣(市)區、開發區已編制禁燒方案,建立秸稈殘茬處置計劃,按照上級部署有序開展了秸稈殘茬燒除工作,遇不利氣象條件或環境空氣質量降低時,及時下達停止燒除指令,最大程度減少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4.2023年秋冬季離田率超過80%。各地搶抓有力先機,加大離田工作力度。截至2024年4月中旬,長春市秸稈離田任務已全部完成。
十五、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還不到位。《長春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禁止未進行編碼登記及懸掛號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工地。督察組現場檢查建筑工地、商砼站、礦山、散煤銷售等企業,既未編碼登記也未安裝環保標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隨處可見。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分類數量底數不清,監管不到位。非道路移動機械超標尾氣排放問題普遍存在,成為影響大氣質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2024年4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及監督抽測工作的通知》,持續深入推進2024年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工作,并制定了《長春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及使用相關規定》,于4月底前開展施工場所走訪,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管理工作進行宣傳,要求施工方在告示欄張貼《長春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及使用相關規定》,告知機械所有人及使用人規范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市生態環境局與市建委等部門共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工作。
2.各縣(市)區、開發區已對各轄區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了全面摸底登記。
3.市生態環境局對已登記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信息復核,實行臺賬式管理,完善缺失信息,修正錯誤信息。持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截至2024年7月31日,全市累計錄入非道路移動機械1335臺,發放牌照號279副。
4.2024年4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及監督抽測工作的通知》,持續深入推進2024年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工作,強化對重點使用場所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調度各分局走訪各施工現場,強化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在工地入口顯要位置粘貼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入場要求,督促在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按要求懸掛環保號牌,禁止未懸掛環保號牌的機械在工地內使用,并對現場非道路移動機械操作人員進行了普法宣傳。截至7月31日,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入戶抽測及禁控區抽測19次,檢測機械250臺。
5.市生態環境局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月調度機制,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抽測及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檢查工作。
十六、部分河段周邊環境整治仍需加強。督察發現,農安縣新農鄉農靠公路橋下伊通河支溝水體污染嚴重,檢測COD濃度242mg/L、氨氮濃度37.4mg/L、總磷濃度4.76mg/L、高錳酸鹽指數濃度35.5mg/L,分別超標5.05倍、17.7倍、10.9倍、1.37倍。溶解氧濃度僅為0.77mg/L。該水體流經6公里后匯入伊通河,嚴重影響下游水質。農安縣萬金塔鄉塔東關村伊通河一級支流水質呈暗黑色,附近有坑塘水體匯入,水面有垃圾等漂浮物,散發惡臭。檢測氨氮濃度2.48mg/L、總磷濃度0.47mg/L均超標,該水體流經4.7公里后匯入伊通河。
農安縣靠山鎮靠山村西崴子屯位于伊通河一級支流新立溝附近。該屯為養殖密集屯,畜禽糞污隨意傾倒,糞污臨時堆存點無任何防滲措施,被雨水沖刷后進入200米處的新立溝,流經1.8公里后匯入伊通河,面源污染問題嚴重。農安縣于忠海、得彬蛋雞養殖合作社等2個規模養殖場位于伊通河支流匯水區范圍,糞污未經無害化處理,臨時堆存于場外道路邊溝內,無防滲措施,被雨水沖刷進入伊通河。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2024年2月16日,農安縣印發《關于開展春季“清河行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春季清河行動,全面清理河湖環境。2024年4月16日,組織召開2024年農安縣河湖長制工作會議暨鄉、村級河湖長業務培訓會,對年度重點工作進行安排。2024年4月,集中開展“清河周”專項行動,徹底整治河湖環境問題,包括河道內畜禽糞便、生產生活垃圾、雜草雜物等。“清河周”行動期間,組織開展河湖環境檢查,共發現河湖環境問題11個,已全部整改。采取宣傳、檢查、下發督辦單并跟蹤整改等形式督促整治垃圾入河、畜禽糞污隨意傾倒等污染河道環境現象;2024年以來,縣級河長巡河159次,鄉級河長巡河885次,村級河長巡河6500次;2024年1月至7月國考斷面采測分離和省加密監測結果斷面數值均滿足考核標準。
2.2023年11月20日,農安縣組織對農靠公路橋下伊通河支溝污染原因進行徹底排查,污染原因為通往污水處理廠的管道有淤堵,滲水井出現破損,導致污水外溢。2023年12月、2024年3月及4月,分別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結合春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已于2024年4月23日制定了《新農溝清淤整治方案》。2024年5月,對河道生活垃圾和畜禽糞污進行清理。2024年6月,對支溝兩側進行清理,加強巡查頻次,共計巡查33次。2024年7月,繼續加強巡河工作,共計巡河45次,對新立溝發現的衛生問題完成了清理工作。2024年8月,已對污水管道進行了疏通處理。
3.農安縣萬金塔鄉塔東關村伊通河一級支流水面垃圾等漂浮物已清除完畢,該河流鄉級河長每月巡查一次,村級河長每月巡查兩次,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污水處理設施已投入使用。未投入使用期間用吸污車將坑塘水體抽出,每天一次運往高家店鎮污水處理站。
4.農安縣已加大對伊通河一級支流新立溝的巡河頻次,2024年以來,鄉鎮河長巡河40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農安縣已對西崴子屯養殖戶加強管理,撤銷臨時儲糞點,確保畜禽糞污日產日清,每月將糞污運送到靠山村糞污集中轉運中心,現已運送8次,共計240噸。靠山村糞污集中轉運中心的糞污每月轉運一次,確保不對周邊的水源、土壤等造成污染。
5.于忠海養殖場已修建儲糞場,規范收集養殖廢棄物,做三防設施;得彬蛋雞養殖專業合作社于2023年11月已關停,至今未啟用養殖,并對其下達通知,如復養須經審批并修建三防設施。
十七、部分機動車檢驗機構檢測不夠規范。長春市部分機動車檢驗機構通過非正常檢測方式提高檢測合格率,人為降低檢驗標準,直接影響檢驗結果真實性的現象比較突出。督察組抽查公主嶺、九臺3家機動車檢測機構,發現存在未按照規定檢驗方法及技術規范進行檢驗,設備未進行標定、校準,采樣探頭長度未達到400毫米,不能正常采集汽車尾氣,以及設備使用、維護記錄不完整等問題,同類問題在汽車檢測行業普遍存在。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各縣(市)區、開發區充分利用“六五環境日”“法規宣傳月”等活動,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執法檢查時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宣講幫扶等方式進行宣傳,提高機動車檢驗機構守法意識。
2.2024年3月底、6月初,對公主嶺市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現場幫扶指導,對機動車環檢機構環境檢測流程、檢測規范性數據、采樣管和取樣探頭標準化使用等進行了現場檢查,全面指導企業規范檢測,誠信守法經營。
2024年5月底,九臺區通過排查發現天義檢測線存在問題,目前已立整立改。市生態環境局九臺區分局采取利用監控平臺并結合監督檢查、隨機抽查等手段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問題立整立改,對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3.市生態環境局嚴格執行機動車環保檢驗國家標準及省市相關要求,加密日常監督管理頻次,拓展監管覆蓋面。運用吉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對全市113家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354個工位進行實時視頻監控,監督檢驗機構嚴格落實國家標準和操作規范,機動車環保檢測在線監控率100%。截至2024年7月31日,共計檢驗機動車596243臺(次),按照《長春市機動車檢驗機構違法違規記分細則》對66家存在違規行為企業進行記分處理,其中15家企業做出斷網整改處理,1家企業斷網并處罰10萬元。
4.市生態環境局運用30個“黑煙車”遙感監測點位,對路上行駛的柴油貨車進行遙感監測。截至2024年7月31日,共計抽測車輛1127.06萬臺(次),共計抽測本地車輛928.97萬臺(次);共出動遙感車9臺(次),遙感檢測車輛1744臺(次)。運用吉林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統,對“黑煙車”定期檢驗的數據、照片、視頻進行回查,回溯機動車排放檢測過程,依法依規處理機動車檢驗機構有關問題。截至目前,尚未在回溯過程中發現問題企業,也未接到相關信訪問題。
落實排放檢驗與強制維修制度(I/M制度)。全面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定期將省交通運輸廳公布的具有資質的維修企業名單印發給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并要求檢驗機構嚴格執行排放檢驗與強制維修制度。截至2024年7月31日,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累計維修車輛6764臺(次)〔其中柴油貨車1614臺(次)〕,經維修后復檢車輛6668臺(次),維修后通過車輛6663臺(次)。
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對我市I/M制度實施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虛假維修、維修質量不達標、危廢處置不到位、維修價格虛高等行為,截至2024年7月31日,共計檢查機動車檢驗機構91家(次)。
十八、個別點位揚塵管控制度落實不嚴。長春市商砼、建筑工地、磚廠、物料堆場揚塵問題比較突出,已經成為影響大氣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在對建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伯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范家屯硅谷大街拓展工程水穩站等8家商砼站、水泥制品、水穩站現場檢查發現,揚塵污染現象十分嚴重。不同程度存在料倉、廊道封閉不嚴,物料堆放未苫蓋,進出車輛不清洗等管理問題。在抽查香港城五期、國泰云禧、德惠市棚戶區安置房等9個建筑工地發現,揚塵等有關問題未得到有效改進,“六個百分之百”未得到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形同虛設,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群眾反映十分強烈。有關行業主管及執法監管部門責任缺失,監管不到位,對上述問題“司空見慣”“習以為常”。
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
1.市建委抽調業務骨干,形成常態化檢查組,于2024年4月3日、5月10日、6月13日、8月12日印發了4期情況通報。
2.各縣(市)區、開發區已完成對商砼企業、水泥制品廠、水穩站進行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通過印發工作方案等方式完善建筑工地揚塵監管機制,明確建筑工地揚塵監管單位,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通過印發整治方案、現場檢查等方式開展工地揚塵監管,建立檢查臺賬、問題清單,對照銷號;結合衛星遙感監測,及時處置發現的工地揚塵違法違規行為。
3.2024年市生態環境局運用遙感監測衛星掃測固定揚塵源16批次,下發到各轄區1733個揚塵源任務,已基本完成整改。
4.2024年4月29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長春市揚塵污染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對物料未按環評和相關要求密閉存放、圍擋噴淋設施不全、裸露土方、沙石等物料覆蓋不嚴、濕法作業不到位、物料裝卸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違反揚塵防治標準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共計發現環境違法行為28件,立案查處16家(企業及個人)。
2024年7月5日至7月24日,開展2024年長春市揚塵污染專項執法“回頭看”行動,深化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治理行動,共排查31家供熱企業、2處儲煤場、66處物料堆場、3處倉儲物流,新排查出揚塵違法問題2個,物料堆場未進行有效苫蓋,行政處罰5.75萬元。
十九、地下水資源管控制度落實不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禁止未經批準擅自取水。督察發現,德惠市、農安縣、九臺區、公主嶺市等地違法采用地下水情況比較普遍,特別是在各經濟開發區違法采取地下水現象突出,管理混亂。2007年綠園經濟開發區在大營子村打5眼水井,未辦理取水許可。2008年綠園經濟開發區委托長春市榮祥供熱有限公司,利用該5眼水井為食品醫藥園區內19戶企業供水5.27萬噸,并按每噸7.5元售水,收取水費39.53萬元,2009年該5眼水井劃歸城西鎮人民政府。綠園經濟開發區違法打井,城西鎮人民政府接管后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水利部門未能及時發現,致使該違法行為持續10多年。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2023年8月14日,市水務局針對該單位的違法取水行為進行了立案處理。
市水務局已于2024年3月22日制定了《長春市城區取用地下水排查方案》,正在開展排查,排查整頓工作采取全年常態化巡查、邊巡查邊排查,邊排查發現問題邊整頓的方法進行,在城區范圍內進行分區式排查,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進行處理。
在巡查過程中,市水務局向取水企業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待長春市水務局網站建成后公布舉報電話。
2.2023年8月31日,綠園區城西鎮已繳納罰款8萬元,已補繳水資源費35820元。2023年10月19日,已辦理取水許可證(證號:C220106G2023—0077)。
按照《長春市水務局關于長春綠園區經濟開發區城西園區取水項目取水申請的備案意見的函》要求,已于2023年10月19日安裝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取水計量設施,保證計量設施正常使用和量值準確、可靠,嚴格實行計劃用水、計量用水和有償用水制度,每年年底及時向長春市水務局反饋年度用水總結、計劃,配合日常監督檢查,并依法按時交納水資源費用。
3.長春市僅8個地區有相關權限,分別為長春新區、中韓示范區、雙陽區、九臺區、榆樹市、農安縣、德惠市、公主嶺市。已分別制定地下水專項整治方案,加強取用地下水監管,堅決杜絕非法取水行為發生。
二十、污泥處置后產物管理有漏洞。2021年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鵬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改良鹽堿地土質為名,違法填埋污泥處置后產物并臨時補種樹苗應對督察”。對此,鵬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方面研究污泥處置后產物綜合利用方案,一方面新上項目減少污泥處置后產物產量,并于2022年6月開工建設600噸/日污泥噴霧干化焚燒設施。2023年1—7月試生產期間,共接收污泥25.4萬噸,其中焚燒5.6萬噸,處理率23%,剩余19.8萬噸采用發酵工藝進行處置,由于至今沒有找到安全、經濟的綜合利用途徑,這些處置后產物仍以原有方式填埋在農安縣華家鎮域內面積1.18公頃林地15號鹽堿地塊,堆放地塊未按要求設置圍擋和警示牌,未進行封閉管理,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農業農村部修訂《有機肥料》標準后(自2021年6月1日起,禁止將污泥作為有機肥原料),污泥出口渠道減少,污泥及產品大量堆積。德惠市忠良農牧發展有限公司將2.86萬噸未經處置的污泥摻混熱電廠爐渣,用于園林綠化,摻混后的污泥中有機質含量僅為標準值的11%,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GB/T23486—2009)標準要求。長春市新陽光有機肥有限公司2021年6月至今共接收污泥約9萬噸,實際銷售綠化肥1.9萬噸,企業在庫存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持續接收污泥,導致大量污泥未經處置,未做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露天堆存。榆樹市吉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共接收污泥約2.34萬噸,實際銷售產品0.78萬噸。類似問題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環境隱患突出。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建委對全市污泥處理處置實行月調度制度,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量、處置量、去向及處置方式等運行數據進行月調度,建立臺賬。年初以來,進行了5次調度。
2.2024年6月,市建委開展下半年污泥處理處置聯合執法檢查,對全市8家污泥處理處置單位進行現場檢查。并印發《關于污泥處理處置單位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對發現問題督促屬地及責任單位進行督查督辦。
3.農安縣督導鵬鷂公司委托第三方編制《吉林省鵬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應急狀態下啟用發酵工藝處置污泥合理性論證報告》,并報長春市生態環境局農安縣分局備案。鵬鷂公司堆存地塊的圍擋維修完成,按照標準進行圍擋。每個季度對堆存污泥產物林地(即15號鹽堿地塊)地下水、土壤、環境空氣進行檢測,實行備案管理。進場污泥目前已全部取消發酵工藝,日接收污泥800噸全部用于干化焚燒。
4.新陽光公司與農安縣國有林場已簽訂《綠化肥施用合同》,將綠化肥通過溝施方式施入農安縣國有林場,現無場外堆存現象;農安縣定期對長春新陽光有機肥有限公司檢查,對進入廠區的污泥及污泥產品的數量、泥質檢測等實行備案管理。經檢測,施入農安縣國有林場的綠化肥及周邊環境各項指標達標。
5.德惠市督促、指導忠良農牧發展有限公司建成雙軸式攪拌機生產線,保障污泥產品出廠檢測符合標準,解決有機質含量未達標問題。新生產線投產后嚴格落實對污泥產品的檢測,并對原有機質含量未達標施用地塊,進行有機質補充并檢測,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6.榆樹市加強對富田污水處理廠及吉龍公司污泥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及時準確填報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平臺,對廠區內污泥及產品堆積問題加強監管。
二十一、散煤治理推進機制作用發揮有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曾指出“長春等市散煤底數不清,替代措施不實,工作進展嚴重滯后,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等散煤污染問題突出”。對此,長春各縣(市、區)雖然建立了散煤治理協作推進機制,但未明確牽頭部門,也未進行專題研究,推進機制作用發揮有限。農安縣政府明確要求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縣城建成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等,但督察發現建成區北方建材市場及周邊仍有9家煤炭經營點,相關監管部門、屬地政府對農安縣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一無所知。督察還發現各縣(市、區)眾多散煤銷售點大多位于街道兩旁、田邊地頭,因監管不力,普遍存在散煤堆存無防滲措施、苫蓋不全、露天篩分,煤塵污染嚴重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各縣(市)區、開發區已召開散煤治理問題專項會議,明確散煤治理工作牽頭部門,細化責任分工。
2.各縣(市)區、開發區正在對煤炭加工、銷售市場主體進行全面排查,加強燃煤鍋爐供熱企業監管,督促企業對堆存散煤采取防滲、苫蓋措施。
3.農安縣2023年9月末會同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對高污染區散煤銷售點,進行了省級監督抽查合格。縣市場局于2024年3月中旬配合屬地農安鎮政府對高污染區內散煤銷售點進行逐戶下發公告,限期搬離;同時市場局對高污染區的散煤銷售點實行動態監管機制,建立監管臺賬。
二十二、違法占用土地堆砂問題有所抬頭。2021年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德惠市涉及兩起關于違法占用土地堆砂問題。2023年8月,在復核中央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時,發現德惠市102國道兩側、烏金屯大橋段附近仍多處存在違法占用土地堆砂的現象,初步核算上述堆砂點占用18000平方米左右耕地。其中德惠市遠游砂石銷售有限公司占用德惠市松花江鎮茶條村集體土地堆放砂石,面積13950平方米,涉及水田688平方米,旱地13262平方米。進入開采期后,問題將更加突出。德惠市自然資源部門執法不嚴,監管缺失,打擊不力。屬地鄉鎮政府責任缺失,放任違法行為發生,導致違法占用土地堆砂問題長期存在。
整改進展情況:已經完成,長期堅持
1.德惠市自然資源局于2024年3月召開執法工作整頓會議,對違法占用耕地堆砂等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了批評,執法單位加強理論學習,明確查處程序,每周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督促推動案件及其他重點工作開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加強和屬地政府之間的溝通,督促其履責,預防違法行為發生、加快違法行為整改。
2.對德惠市102國道兩側、烏金屯大橋段臨時堆放砂石共計13處,面積53138m2,其中耕地面積38272m2。下達整改通知書13份,立案查處10宗。現12處已恢復土地原狀,恢復面積5.3138公頃,其中耕地面積3.8272公頃。
3.德惠市于2024年4月21日對耕地違法堆砂行為進行全面排查,目前排查出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問題3個,已形成問題清單。屬地政府督促當事人自行整改,現堆放砂石已全部清除。德惠市針對占用耕地違法堆砂行為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并不定期到各鄉鎮進行摸排調查,對非法占用農用地的違法堆砂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公安機關對遠游砂石銷售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農用地案進行立案偵查,經查,該案不涉及刑事犯罪。
4.各縣(市)區、開發區加強巡查監管力度,對違法堆砂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形成問題清單,及時向自然資源和公安部門反饋,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打擊。
二十三、礦產資源開發、礦山治理問題較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進展緩慢。部分新建礦山沒有按照《長春市礦產資源2016—2020年總體規劃》要求做到邊開采、邊保護、邊復墾及土地復墾不欠新帳。各縣(市、區)歷史遺留礦山數量較多,約為903余個圖斑,1800多公頃,按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要求到2020年礦區土地復墾面積1000公頃。截止督察組進駐,全地區礦山土地復墾面積僅達到350公頃左右。
部分縣(市、區)礦山開發、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存在問題較多。一是部分縣(市、區)礦山、磚廠沒有按照復墾要求進行復墾,而是轉型利用(農安縣開安鎮隆達磚廠)。二是未按復墾方案進行,存在復墾面積不足問題。公主嶺市原朝陽坡鎮磚廠復墾僅完成了1.92公頃左右,比實際損毀面積少4公頃左右,長春市中韓示范區米沙子鎮沃皮機磚廠復墾僅完成4.6公頃左右,比實際少7公頃左右。三是一些礦山開發、復墾過程監管不到位。九臺區久興礦業有限公司違反環評規定違規堆放物料,造成揚塵污染,堆存碎石違規占用林地。雙陽區礦山開發違規占用林地問題未徹底解決,修復任務滯后。公主嶺市原朝陽坡鎮磚廠復墾所用客土不符合要求。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規自局已編制印發《長春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確保我市新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以及歷史遺留礦山土地復墾工作有序實施。
2.市規自局已制定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礦山企業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責任,對復墾過程中客土來源進行監管,做到應復盡復。
3.市規自局按照已印發的《長春市“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和《長春市2024年度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方案》推進落實整改。截至目前,通過驗收歷史廢棄遺留礦山圖斑230個,已治理面積441.71公頃,已完成“十四五”任務的79%。我市正在推進實施的歷史遺留礦山約633公頃,預計2025年底完成目標任務。
4.農安縣針對開安鎮隆達磚廠土地修復問題,已編制《農安縣“十四五”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開安鎮隆達磚廠關閉多年,已轉型利用,經省自然資源廳批準用于工業用地,已建商混站,企業名稱吉林省榮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按照方案開展工作。
5.公主嶺市針對原朝陽坡鎮磚廠復墾問題,已于2024年5月7日組織專家對磚廠復墾所用客土進行論證,復墾面積達到復耕要求,所用客土為黑土,符合要求。目前正在按照方案開展恢復治理工作。
6.中韓示范區針對米沙子鎮沃皮機磚廠復墾問題,積極采取措施開展工作,聘請評審專家進行實地踏查,礦區基本情況及相關數據已初步掌握并完成,并對其是否可列為無責任主體礦山進行處置從政策、程序、法規方向進行研討。
7.九臺區參照《長春市礦產資源2016—2020年總體規劃》及環評規范要求,加強礦山物料堆場監管,要求吉林省久興礦業有限公司對場地內部分裸露的碎石物料堆采取有效苫蓋、灑水抑塵等措施,避免揚塵污染。經調查核實,九臺區久興礦業有限公司超出審批范圍0.25公頃存在毀林開采行為,目前已完成整改,并栽植云杉等樹木。
8.雙陽區積極督促到期關閉有責任主體礦山履行修復義務,開展全面恢復治理。截至目前《采礦許可證》已到期關閉的有28家,已向企業下達了《履行修復義務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正積極督促企業盡快履行恢復治理義務,開展全面恢復治理;剩余13家企業已開展全面恢復治理。《采礦許可證》未到期且手續不全沒有林地審批手續的有6家,其中2家企業已列入雙陽區新一輪礦山整合規劃,已重新設立采礦權,目前正在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建設規模化綠色礦山;4家企業按照《長春市雙陽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已全部停產停業整頓,并由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分片包保開展日常巡查,督促企業盡快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待手續齊全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9.各相關縣(市)區、開發區制定有關生態修復方案,明確了2024年度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計劃,在2025年底完成“‘十四五’規劃修復任務”。明確工作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工作任務和具體工作安排;嚴格監管礦山轉型利用修復方式及復墾過程中的客土來源。嚴格新建采礦權審批,對重點區域強化抽查檢查,做到邊開采、邊保護、邊復墾。
二十四、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不到位。長春市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存在部分行業部門啟動少或應立案未立案等問題。2020—2022年,長春市辦理各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共51件,其中生態環境局39件,林園局9件,建委3件,其他行業管理部門未立案。在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篩查中發現,自然資源、林園、水利等行業管理部門對涉及礦山偷采超采、侵占林地耕地、非法采砂、破壞黑土地等應當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案件,卻以相關規定以外的各種原因未予立案,也未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未發揮出制度設計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的硬約束作用。領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不到位。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已制定2024年長春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年度案件線索篩查,通過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的案件線索、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資源與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涉嫌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的案件等十個渠道組織季度篩查工作,組織召開全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會議,督促未完成案件及時辦結。截至目前,共發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117件,經調查鑒定損害事實后,立案45件,已完成31件。
2.市規自局、市林園局、市水務局、市建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畜牧局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已完成3輪案件線索篩查工作;對上級交辦和自行篩查的案件線索中符合啟動條件的及時啟動索賠程序,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現應賠盡賠。截至目前,共計篩查出線索數量48條。
3.市檢察院對相關案件線索完成梳理篩查。依法支持、督促有關行政機關充分主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對相關行政機關應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而未提起的,以提示函或督促函的形式督促相關行政機關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
二十五、部分市、區黑土地保護措施落實不嚴格。黑土地保護措施和項目分散,未統一運用到同一地塊綜合施策。環長春市經濟圈項目表土剝離未完全驗收即開工建設。剝離表土未優先用于新開墾耕地和劣質耕地改良、高標準農田建設、被污染耕地的治理、土地復墾等方面,而多作為綠化利用,浪費了黑土資源。九臺、朝陽區存在利用基本農田種花、種樹苗,景區開發破壞耕地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完成階段性整改任務,持續推進整改
1.市農業農村局印發《關于報送2024年黑土地保護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優化任務分解表,綜合協調25個市直單位和17個縣(市)區合力推進黑土地保護重點任務落實,調度第一季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為進一步開展好黑土地保護工作提供基本的遵循和行動依據。
2.截至目前,全市2024年高標準農田任務指標共238.95萬畝,其中新增國債項目170.2萬畝,續建項目68.75萬畝,項目實施計劃已于2024年1月底得到省農業農村廳批復。
3.市農業農村局研究制定《關于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導各縣(市)區圍繞加強旱能澆澇能排、地力提升、抗災減災能力提升方面進一步優化設計內容;針對項目設計單位召開項目評審專題培訓會議,專題講解項目初步設計要求,聘請農田水利、概算相關專家對項目區內灌排渠系、農田防護等建設內容重點予以把關;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專班定期開展調度研判,向各縣(市)區派駐駐點督辦成員,不定期到項目建設現場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要求施工單位堅決整改,確保建一塊成一塊。
4.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23年12月29日已印發《長春市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暫行規定》,下步將按照文件要求,指導各地開展表土剝離相關工作。
5.環長春市經濟圈環線項目(一期)涉及九臺區和雙陽區,雙陽區環長春市經濟圈環線項目(一期)土壤剝離已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專家驗收;九臺區2024年2月3日,已經完成長春市經濟圈環線一期(九臺至雙陽段)表土剝離驗收工作,該項工作已經按時完成整改,驗收報告等相關材料已經提交至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6.朝陽區永春鎮村兩級與農戶溝通,長嶺子村已恢復5.97公頃,需恢復面積為60.79公頃,目前已完成9.8%。
2024年3月21日,九臺區召開全區田長制大會,全區田長制辦公室工作部署會議、培訓會,已經將耕地恢復任務安排布置,在不損害群眾利益的情況下,通過政策宣傳加強引導,引導村民主動恢復,并積極幫助村民尋找銷售渠道。
編輯:蔡露露 復審:趙欣穎 終審: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