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加快公共數據有序開發利用,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根據《長春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公開征集長春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主體。
一、授權方式
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采用有條件無償使用方式進行授權,用于產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在合規性評估的基礎上采用有條件有償方式進行授權,并在授權運營協議中予以約定。
二、授權范圍
交通出行領域公共數據。
三、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四、申請條件
申請授權運營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營狀況良好,具備運營領域所需的專業資質、知識人才積累和生產服務能力。
(二)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無重大違法記錄。
(三)企業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四)企業明確數據安全負責人和管理部門,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內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五)具有符合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級(含以上)標準和商用密碼安全性評估要求的系統開發和運維實踐經驗。
(六)按照《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實施規則》通過數據安全管理認證規范數據處理活動,鼓勵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和數據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3級以上認證。
(七)近3年未發生重大網絡安全或數據安全事件。近3年內無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違法記錄。
(八)具有較強的可實施性,在授權運營期限內有明確目標和計劃,能夠取得顯著成效,具有重大經濟價值或社會價值。應用場景應符合相關領域合法性、規范性要求,符合個人信息保護和科技倫理審查的相關要求,不違反相關領域法律法規。
五、申請提交
根據自愿原則,申請人根據長春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申請材料清單(附件)提交申請材料。將電子版材料(與申請清單一起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拷貝至U盤)送至長春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228室。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發現將取消申請資格。
附件:長春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申請材料清單
(聯系人:李凌岳 咨詢電話:0431-88779408)
長春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