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時間:2025年2月21日
市住房公積金回復:您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如下標準確認:
1.購房所在地在長春市主城區及開發區(不含雙陽區、九臺區),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執行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
2.購房所在地在長春市雙陽區、公主嶺市,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65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3.購房所在地在九臺區、德惠市、榆樹市、農安縣,有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45萬元,無共同借款人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
4.在鐵路電力分中心及所轄分理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住住房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按購房所在地管理中心貸款政策標準執行;
5.對生育撫養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在擬購房所在地無住房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40%;
6.在省內建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高校、職業院校及技工院校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如不超過單人單筆貸款最高限額(不含政策性上浮額度),可不受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限制;
7.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單筆貸款最高額度,且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30倍;
8.首次及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9.月均還款額不得超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之和的50%,月繳存基數以近6個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平均值確定;
10.借款人有尚未結清的商業性貸款余額或為他人提供擔保有債務余額時,按月還款的,在測算借款人月還款能力時扣除;非按月還款的,在借款人可貸額度中扣除;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貸款期限、還款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但不得超過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單筆貸款最高額度。具體貸款額度以實際審核為準。
回復時間:2025年2月24日